前言
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﹐相當複雜。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〉的前身是1949年的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〉。中國共產黨於1954年才正式發表第一部憲法﹐又分別於1975﹑1978﹑1982修改憲法﹐於1988﹑1993﹑1999﹑2004加入修正案。我們將收入1949年的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〉﹑1954年的第一部憲法和最新的修訂版本﹐一共三部﹐然後對每一條文逐一評論。 中國人的性格多苟且﹐對與自己的生活息息相關的憲法基本上不聞不問。我們打賭99.99%生長在大陸的中國人根本沒有好好地讀過自己的憲法﹐生活在香港的中國人也是99.99%沒有讀過〈基本法〉。請問大家﹐如果對憲法一竅不通﹐您怎會懂得去維護自己的權利﹑您如何懂得運用被憲法賦予的權力。 維護個人在憲法上的權利就是維護全體公民在憲法上的權利﹗ 閱讀憲法或法例要明白一個道理﹐不是說有現成律例我們便要依從。公民不能盲從律例﹐如果我們盲從律例﹐社會是不會有進步的。從憲法和法律著眼﹐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歷了兩個階段及正進入第三個階段﹕一是毛澤東生前的無法無天﹔二是毛澤東死後的有法等如無法。無法無天起於權力野心﹑有法不依是從無法到依法的過渡。今日中國進入第三個階段﹕全方位的重建﹐包括經濟﹑文化﹑政治﹑軍事﹑科技等各個方面﹔憲法也沒有例外。 「依法治國」已經變成一句口頭禪﹐有好的一面﹑也有不好的一面。不好的是作為空洞的口號提出﹐於事無補。好的一面是國人開始了解國家需要秩序﹐而秩序的文本就是法律(民事﹑刑事﹑商業...)﹐法律的基石就是憲法。 但要明白﹐法有良法惡法﹔因此依法治國並不一定是件好事﹐依惡法治國則肯定是壞事。今日中國需要重新制定一套合乎中國人社會及科學現實的憲法。中國潛存的人才能量不可估量﹐亦不應浪費。國家應該招攬民權促動者及民間學者﹐設立議會程序﹐共同制定一套讓中國人傲立世界的現代憲法。
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 1931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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